2013年9月21日 星期六

壹、 法律之原則


一、法律的定義:

形式意義(狹義)之法律=立法院制定、總統公布之成文法(直接法源)
憲法+法律+命令(137:法官可排斥不用)+自治法規
實質意義(廣義)之法律=成文法(直接法源)+不成文法(間接法源)
憲法+法律+命令+自治法規
習慣
社會中不特定多數人於一定期間內對同一事件反覆為同一行為,且具有法之確信規範
判例
最高法院之裁判
解釋
大法官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命令
法理
平等原則、比例原則、誠實信用原則、信賴保護原則、罪刑法定原則(禁止習慣法、類推適用、溯及既往、絕對不定刑期)
學說
無罪推定原則、毒樹果實理論
道德
 
外國法制
 

二、法規的種類及名稱

法規種類
法規名稱
法律
法、律、條例、通則
條約
條約、公約、協定
法規命令
規程、規則、細則、辦法、綱要、標準、準則
※行政程序法150th:授權命令發布給人民
※緊急命令:總統避免「緊急危難」或應付「財經上重大變故」,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發布,10日內送立法院追認
行政規則
規程、規則、細則、辦法、綱要、標準、準則
※行政程序法159th:職權命令下達給行政機關內部(下達一般性規定,發布解釋性規定&裁量基準)
要點、須知、注意事項、基準、規定、程序、方案
自治法規
自治條例、自治規則、自律規則、委辦規則
直轄市法規、縣()規章、鄉(鎮、市)規約

三、法律特性:抽象性普遍性固定性適應性強制性

四、民法上之權利:債權為對人權、物權(所有權、擔保物權[抵押權、質權、留置權]、用益物權[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役權、典權]、準物權[礦業權、漁業權])為對世權、親屬權與繼承權為專屬權

五、智慧財產權=無體財產權(著作權、商標權、專利權)

六、責任之種類=民事(損害賠償)  vs 刑事(主刑、從刑)  vs 行政(懲戒、懲處)

七、權利義務之主體:

(一)自然人(權利始於出生,終於死亡)

(二)   法人=公法人(國家、地方自治團體、農田水利會、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等)+私法人 or 社團法人(自然人之組合)+財團法人(財產之組合)

八、權利行使原則:權利濫用禁止原則、違反公益禁止原則、誠實信用原則

九、法律的種類

(一)以法律制定之程序及形式區分:成文法(優先適用) vs 不成文法(補充適用)

(二)以法律適用之範圍及效力區分:普通法(補充適用) vs 特別法(優先適用)

普通法
特別法
憲法
 
民法
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海商法消費者保護法著作權法、信託法、動產擔保交易法、祭祀公業條例
刑法
陸海空軍刑法、貪汙治罪條例、毒品危害防治條例、懲治走私條例
民事訴訟法
強制執行法破產法、家事法、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、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
刑事訴訟法
軍事審判法、少年事件處理法
行政法無普通法
行政程序法、行政執行法、訴願法行政訴訟法、集會遊行法

        (實體法) vs (程序法) vs (實體+程序法)

(三)   以法律規範之內容性區分:實體法(規定法律關係之實體權利義務關係者,修正後不溯及既往) vs 程序法(規定如何實現實體法律關係之法律,修正後程序從新)

(四)   一種法規為其他法規訂定之依據者,兩者關係為「母法子法(如憲法 vs 國家賠償法)

(五)   法律二元體制:公法(公權力行政,如刑法)=英美普通法院&歐陸行政法院 vs 私法(私經濟行政,如民法) vs 混合(社會法,如勞動基準法、勞工保險條例、團體協約法、工會法、勞資爭議處理法)

(六)   以適用時是否可由私人決定區分:強行法(強制規定&禁止規定) vs 任意法(補充規定&解釋規定)

(七)   法律內容是就一定事項,為一般性之規定稱為原則法(從寬解釋、原告舉證) vs法律內容是就一定事項,為於特殊情形下排除原則,而適用特殊例外之規定稱為例外法(從嚴解釋不能擴張或類推適用、被告舉證)

(八)   法律由單一國家制定,並適用於其領土範圍之內稱為國內法(如國際私法) vs法律由國際組織或多數國家協定,或由國際社會所公認的法則,其適用不限於一國之領土範圍稱為國際法(如世界人權宣言、聯合國憲章)

成文法(優先適用)
不成文法(補充適用)
以法律制定之程序及形式區分
特別法(優先適用)
普通法(補充適用)
以法律適用之範圍及效力區分
實體法(規定法律關係之實體權利義務關係者)
程序法(規定如何實現實體法律關係之法律)
以法律規範之內容性區分
母法
子法
 
公法
私法
 
強行法(強制規定&禁止規定)
任意法(補充規定&解釋規定)
以適用時是否可由私人決定區分
原則法(法律內容是就一定事項,為一般性之規定)
例外法(法律內容是就一定事項,為於特殊情形下排除原則,而適用特殊例外之規定)
 
國內法(法律由單一國家制定,並適用於其領土範圍之內)
國際法(法律由國際組織或多數國家協定,或由國際社會所公認的法則,其適用不限於一國之領土範圍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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